职权名称 |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初审 |
编码 | 120000STJQT02092 |
类型 | 其他类别 |
法定依据 | 《关于印发<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2〕34号)“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已经国务院批准。”“第二十四条 各省(区、市)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处理企业报送的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》及相关资料后组织开展审核工作,并在每个季度结束次月的月底前将审核意见连同处理企业填写的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》,以书面形式上报环境保护部。” |
实施机构 | 市生态环境局 |
管理权限 | 市区两级权限 |
管理权限说明 | |
运行流程 | 企业申报—初审上报—网站公示 |
责任事项 | 1.严格审核制度:制定了审核工作方案,由区生态环境局初审,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复审,主管局长签字后上报生态环境部。 2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在企业官网、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 |
监督方式 | 部门电话:022-87671581 来信来访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|
流程图 | 查看流程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