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权名称 |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 |
编码 | 120112FGWQT03002 |
类型 | 其他类别 |
法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八条,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”。 |
实施机构 |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价格监督检查科) |
管理权限 | |
管理权限说明 | 区县权限: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印发《天津市价格行政处罚管辖规定》相关规定实施。 |
运行流程 | 接收登记--审核--决定是否受理 |
责任事项 | 1.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; 2.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(转办); 3.告知办理结果。 |
监督方式 | 部门电话:28391249 电子邮箱:chxuebing12358@sina.cn 来信来访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华路13号 |
流程图 | 查看流程图 |